主 旨:預告訂定「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文化部。
二、訂定依據: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
三、「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c.gov.tw)「文化法規/行政規則」網頁,
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
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秘書處
(二)地 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三)電 話:02-8512-6376
(四)傳 真:02-8995-6428
(五)電子郵件:huang343@moc.gov.tw
請見: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3_102085.html
主 旨:預告訂定「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文化部。
二、訂定依據: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政府採購法第四條。
三、「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中華民國文化部-首頁)「文化法規/行政規則」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文化部秘書處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三) 電話:02-85126376
(四) 傳真:02-89956428
(五) 電子郵件:huang343@moc.gov.tw
部 長 鄭麗君
請見: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8056cfe1-b6bf-4923-aa5f-180764de45f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