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嗶嗶啵啵創意短片徵件

隨著科技發展與世代變遷,一分鐘以內的極短片在社群平台間蔚為流行。本活動不限拍攝器材、影像規格及敘事方式,鼓勵兒童或青少年只要擁有創意想法及一分鐘的時間,就有機會成為閃耀的新星。

徵件主題及資格
一、活動名稱:嗶嗶啵啵創意短片徵件大賞
二、徵件主題:「拯救世界的一百種方法」,鼓勵青少年發揮創意,在一分鐘內用各種表演形式,勇於發聲表達對於「改變世界」的見解。
三、徵件對象:7歲以上20歲以下(含)之兒童及青少年,個人或多人共同創作皆可。
四、作品規格:
        1.作品全部時長(含片頭片尾)不超過60秒整。
        2.作品需為能在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觀看且Youtube所支援之格式。
        3.不限作品拍攝之裝置、風格、與類型,劇情片、動畫片、歌舞表演、紀錄街訪等方式均可。
        4.參賽作品需為2022年2月21日後攝製完成,作品及作者須符合本活動規範之條件及資格。
        5.在不影響觀眾理解的情況下,參賽者於投稿時可自行決定是否對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加上字幕;惟非繁體中文部分須附上繁體中文翻譯,並對翻譯內容負責。
網址連結

文化部「2022 Made In Taiwan-新人推薦特區」公開徵選

文化部「2022 Made In Taiwan-新人推薦特區」公開徵選至111年5月10日止

一、文化部為推薦臺灣青年藝術家登上國際藝術舞台,特規劃辦理「Made In Taiwan-新人推薦特區」,公開徵選8位(組)國內優秀年輕藝術家於「Art Taipei 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展出,以獎掖我國青年藝術創作,促進當代藝術發展。
二、受理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10日止。報名資格為年齡40歲(含)以下具備中華民國國籍,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及與相關單位簽訂展覽、經紀或代理約,且未曾於本新人推薦特區展出者,參展作品類型不限。

文化部「2022 Made In Taiwan-新人推薦特區」 公開徵選簡章 (.PDF)

 


教育部112年度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

一、旨揭計畫由教育部主辦本年度共有:數位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建築與景觀設計、時尚設計等共5組,經由3階段遴選優秀學子赴海外頂尖學府培訓,獲選學生將獲得一年全額學費、生活費獎學金。
二、為推廣本計畫,將於全台校園辦理說明會,會中邀請歷屆歸國的學員進行出國留學申請、海外學習心得,並由計畫辦公室說明報名甄選事宜,敬邀設計相關系所師生踴躍觀賞線上直播,說明會直播場次詳見附件。
03/23 (三)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15:00-17:00
03/30 (三) 東華大學 10:00-12:00
三、查詢各直播場次及計畫資訊,請追蹤本計畫粉絲專頁(Facebook搜尋: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最新公告。各系所如有意願辦理專校專場,歡迎洽詢聯絡人相關事宜。

簡章請詳閱附件
旨揭計畫甄選簡章公告於本計畫各組承辦學校網站,請逕至以下網址下載:
(一)「數位動畫組」、「視覺傳達設計組」及「時尚設計組」承辦學校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計畫網址: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二)「產品設計組」承辦學校為國立成功大學(計畫網址:http://sposad.ide.ncku.edu.tw)。
(三)「建築與景觀設計組」承辦學校為國立成功大學(計畫網址:http://sposad.cpd.ncku.edu.tw)。
二、有關各組經學校推薦、個人申請報名日期為即日起至111年6月13日(星期一)止;經榮獲「新一代設計展金點新秀設計獎年度最佳設計獎」者,申請報名請於111年6月4日(星期六)起至111年6月13日(星期一)止;報名方式及其他須知均於簡章中明定,報名前請詳閱簡章內容。

有任何問題請洽各主辦單位。

『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甄選簡章 (.PDF)


東海大學創意設計暨藝術學院自即日起公開徵求院長候選人

一、東海大學創意設計暨藝術學院自即日起公開徵求院長候選人,有意申請者請填妥「東海大學創意設計暨藝術學院院長候選人資料表」,並備妥相關資料於111年3月23日(三)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東海大學創意設計暨藝術學院 院長遴選委員會 收」。
二、檢附徵求院長候選人啟示及院長候選人資料表。
三、相關院長遴選訊息請至網址https://facd.thu.edu.tw 查閱下載。

表單下載:

 

更新:本院 110 學年度院長候選人名單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為落實參加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參賽人員、陪同人員、工作人員及評審之防疫工作,避免疫情傳播,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訂定本處理原則。
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期間,且比賽場館(或學校)未停課或關閉狀況下,依本處理原則辦理。競賽辦理期間,除音樂比賽吹奏類學生得於演出時暫時脫下口罩外,與會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2


2022第七屆可及性設計學生競圖

【活動目的】
一、促使學生仔細檢視周遭生活環境現況,融合在校所學及自身經驗,思考並設計環境
障礙的解決方案。
二、推廣可及性設計及觀念,為未來的設計師們打造良好的基礎。
三、藉由公開展覽,增進社會大眾對可及性設計觀念的認知
【徵件主題】
主題不限,但必須是以可及性設計原則為中心,即是可以讓所有人到達與使用,同時符
合安全與便利原則的設計。
【參賽資格】
一、就讀國內外建築、空間、景觀、室內設計或相關科系所之在學學生。
二、可由「個人」或「團隊」報名參與,團隊人數以 3 人為限,每人僅限參加一組,每
組均須指定一名代表人,主辦單位將與代表人聯繫競圖相關事宜。
【繳費與報名】
一、 本競圖採線上報名,統一以本會官網報名系統依格式繳件,非系統報名者恕不收
件。(報名網址:http://www.aaedt.org.tw/asdc.html)
二、 報名費:
1. 一般參加者每件作品報名費 500 元。
2. 個人會員、團體會員(中華景觀在學學生)每件作品報名費 300 元。
3. 入會辦法詳見:http://www.aaedt.org.tw/join.html。
三、 繳費須知:
1. 請於匯款後保留收據或匯款資料,於報名系統一併上傳,如有問題請聯繫作
業窗口:contact@oadrc.com 陳小姐。
2. 匯款資料:
國泰世華銀行台中分行 戶名:台灣可及環境設計協會蔡靜嫺
帳號:006-03-500889-4 銀行代碼:013
四、完成繳費及報名手續者,將會收到由系統發送之電子郵件,載明投稿時間、投稿編
號及作品相關資訊作為投稿證明,如於 30 分鐘內未收到郵件,請主動與主辦單位
聯繫。

2022 第七屆可及性設計學生競圖評選辦法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111年下半年視覺藝術類活動補助申請

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文化局)為推動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視覺藝術之多元發展,提升展覽品質,培育藝術專業人才,拓展藝術欣賞人口,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
(一)團體:經向政府主管機關立案之文化團體,並取得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者。
(二)個人:中華民國國民。
三、補助條件:
(一)活動地點:限於本市公開場所舉辦之視覺藝術活動,辦理時間及地點必須由申請人自行辦理借用與確認,文化局不代借場地。
(二)活動類型:有助於健全各類視覺藝術發展,帶動多元藝術創作,增進文化交流。
四、經費用途:
依文化局審查核定之計畫內容所需經常性經費支出為主,不得採購固定資產及設備等資本門支出。
五、申請時間及應備文件:
(一)每年分二期申請,收件期間如有變動,文化局將另行公告。
1、第一期: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止受理當年度七月至十二月辦理之活動。
2、第二期: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十五日止受理下一年度一月至六月辦理之活動。
各期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截止日如遇例假日得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二)申請人應備齊下列文件,逕寄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九十九號惠中樓八樓視覺藝術科收),信封上並應註明參加文化局視覺藝術類活動補助案,所有申請資料,不論是否給予補助,均不予退件:
1、補助申請書表(如附表)一式七份,申請書表應敘明經費內容,若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送各機關審核。
2、主管機關立案之證書影本一份;申請人為個人應檢附身分證影本(請黏貼於附件一之表格)。
3、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證明文件影本一份(請黏貼於附件二之表格)。
4、第七點第二項之同意書一份(如附件三)。
(三)申請人接受獎補助經費產生衍生收入者,應於計畫書中敘明處理方式。
六、補助額度:
(一)採部分補助方式辦理,額度由審查委員會審酌。
(二)配合文化局活動或符合本市重要政策或提升本市文化環境具指標意義或活動性質具特殊意義之申請案件,不受第五點及第八點之限制,文化局得專案核准逕予補助,惟補助案件之總金額以不逾該年度補助預算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為原則。
七、
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予補助,如申請人隱而未報,一經查知,文化局得撤銷補助資格,已領取補助款者並全數追回:
(一)學生社團、學校附屬團隊,或公民營事業單位附屬團隊。
(二)曾接受補助,無故取消執行計畫者、或經考核評鑑停止受理申請者。
(三)最近兩年曾因違反法令規定而受處分者、或違反公序良俗,經舉證屬實者。
(四)同一申請計畫內容已獲文化局其他補助。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出具同意書,如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ㄧ時,同意將已領之補助款繳回文化局。
八、審查程序及標準:
(一)審查程序:
1、初審:就申請應備文件為形式上之審查,申請人所檢送資料若有短缺者,文化局得以書面、電郵或電話等方式通知其於五日內補件,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2、複審:文化局得聘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等若干人為審查委員,參與審查會議,就申請應備文件內容為實質審查。
(二)審查標準:以申請計畫之完備性、具體可行性、經費編列之合理性、詳實性及經費補助需求等項目進行綜合考評。
九、結果通知:審查結果經文化局首長核准後,並俟臺中市議會預算審議定案後,始以書面通知,且於機關網站公告補助名單。
十、經費請撥、支出憑證之處理及核銷程序:
(一)申請人於獲准補助後,應於活動辦理結束後一個月內,備齊以下文件送文化局辦理核撥補助款;若活動時間於會計年度結束前未足一個月者,最遲仍須於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會計年度結束前完成經費請撥,逾期不予受理:
1、領據。
2、經費支出分攤表。
3、原始支出憑證正本。
4、自行辦理所得扣繳及未重複接受補助切結書。
5、成果報告書紙本二份,及光碟存錄之電子檔(含活動照片jpg.檔)一份。
(二)經費結報時,所檢附之原始支出憑證(係為證明支付事實所取得之收據、統一發票或相關書據)應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辦理,並應詳列支出用途及全部實支經費總額。同一案件由二個以上機關補助者,應列明各機關實際補助金額。
(三)提報之成果內容經查確有不實者,不予核撥補助款,倘已撥付者,文化局得收回款項。
(四)補助款支出如涉及個人所得者,受補助之申請人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自行辦理所得稅扣繳事宜。
(五)文化局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寄發扣(免)繳憑單予受補助者,並由其自行依照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申報扣繳。
(六)支出經費中如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七)因故無法執行時,除應以書面向文化局說明原因外,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請領補助款。
(八)申請支付款項時,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及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九)補助案件結案時尚有結餘款,文化局得按補助比例撥付款項,計畫因故無法繼續執行時,除應以書面說明原因外,已請領之款項未執行部分應予繳回。受補助經費產生之利息或其他衍生收入,應於結案時併繳回。
十一、督導及考核:
(一)為瞭解補助經費運用情形及活動效益,活動期間,文化局得派員前往實地訪視。
(二)受文化局補助者,如違反本要點規定,或對補助款之運用有成效不佳、未依用途支用、虛報、浮報、隱匿不實、造假等情事,經查證屬實者,文化局得依情節輕重,將之列入評鑑紀錄,作為申請人參加下次補助申請之審核依據,或撤銷申請人當年度補助資格並不核撥或追回已核撥之補助款,並得停止受理該申請人一年至五年補助申請。
(三)受補助者執行成果報告、相關考核或評鑑情形,文化局得作成紀錄,於申請人參加下次補助申請時,提供審查委員會參考。
十二、
申請人於獲准補助後,若因故需要變更計畫內容、活動名稱、時間和地點者,應即敘明理由函報文化局同意後始得變更,倘延遲未函報者,文化局得予撤銷其補助資格。
十三、受補助者於相關活動之宣傳及出版品,應將文化局列為指導單位。其計畫所得之成果資料,著作權屬受補助者。但文化局對於受補助者提供之圖片、專輯、文宣,為市政或文化推廣之需要,有使用重製權利。
十四、文化局對於受補助者之補助經費,應依審計法規定辦理憑證送審。另,受補助之申請人應留存之原始支出憑證,應依會計法規定妥善保存與銷毀,已屆保存年限之銷毀,應函報原補助機關轉請審計機關同意。如遇有提前銷毀,或有毀損、滅失等情事時,應敘明原因及處理情形,函報原補助機關轉請審計機關同意。如經發現未確實辦理者,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助案件或受補助團體酌減嗣後補助款或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
十五、補助申請書表及核銷經費文件由文化局另定之,相關文件及文化局LOGO可至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點選下載。
十六、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補助相關資料下載處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artsGrants.aspx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43期《藝術評論》自即日起徵稿

一、 《藝術評論》為一學術性刊物,以藝術之相關論述為主,屬半年刊性質,歡迎海內外學者投稿。二、 本刊獲「2021年科技部期刊評比藝術學門核心期刊」。
三、 43期將於111年7月出刊,來稿請於3月31日前上傳至本刊 「線上投審系統」:https://tnua.cloudreview.tw/ar

四、 相關稿約丶箸作權同意書及撰稿格式,請至本刊網站下載使用:http://academic.tnua.edu.tw/publish/book01.html

承 辦 人: 林依潔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234

電子信箱:ejlin@academic.tnua.edu.tw


台中市文化局所屬四文化(藝術、藝文)中心自111年4月1日起受理112年度展覽檔期申請

一、旨揭展覽申請受理類別及日期要點說明如下:
(一)甲類:111年4月1日至4月15日受理112年度免送評審會審查者、本市成立滿15年以上之團體展、本市學校美術相關系所科班畢業展及立案具全國性美術比賽性質之展覽申請。
(二)乙類:1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受理112年度一般藝術創作者、藝術團體或未通過甲類申請者。
二、依據旨案簡章第6點第3款規定,本市學校美術相關系所科班畢業展以學校所在區域(依山、海、屯及城區劃分)逕送轄屬中心辦理甲類申請,劃分如次:
(一)本局大墩文化中心受理城區學校之申請。
(二)本局葫蘆墩文化中心受理山線學校之申請。
(三)本局港區藝術中心受理海線學校之申請。
(四)本局屯區藝文中心受理屯區學校之申請。
三、展覽申請簡章及場地使用申請表自即日起公告於本局及各中心網站,歡迎上網查詢並下載相關表件,或洽各業務單位聯絡人:
(一)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吳敏慧小姐,04-23727311分機305。
(二)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傅素花小姐,04-25260136分機305。
(三)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李月妙小姐,04-26274568分機503。
(四)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翁秋鳳小姐,04-23921122分機203。

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展覽申請簡章1

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展覽申請簡章2

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展覽申請簡章3

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展覽申請簡章4


中華民國鋼結構協會「2022年鋼結構高塔創意設計比賽」

一、中華民國鋼結構協會「2022年鋼結構高塔創意設計比賽」收件至111年9月30日止,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

二、徵稿相關說明如次:

(一)徵稿期限:1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二)地點:中華民國鋼結構協會(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58號10樓)

(三)參加資格:

1. 凡對本次活動有興趣之學生(就讀大專院校並擁有學籍之學生(含應 屆畢業生))皆可參加。

2. 參賽者得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報名(團隊人數不受限制,但每組限投 一件作品)

2022高塔設計比賽_活動辦法